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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 年 3 月 31 日 星期 放大 缩小 默认        
明日至4月4日每日19时至23时,长春市多部门统一行动
夜查烧纸 不听劝阻最高罚200

  ■记者 刘佳雪/报道

  本报讯 昨日,记者从长春市政府了解到,明日至4月4日,每日19时至23时,长春市全市多部门统一行动,全面夜查烧纸行为,对不听劝阻的人员,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最高200元的罚款。

  据了解,明日至4月4日,每日19时至23时,为长春市统一检查“禁烧”行动时间。各区政府、管委会将负责牵头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组织民政、工商、行政执法、公安、环保等部门,各街道、社区也将组织相关人员,对主要街道、广场、小区、庭院等公共场所进行全面夜间巡查,做到死看死守,坚决禁止烧纸行为。对有烧纸行为的人员要进行劝阻、教育,经劝阻不听的,将按照《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、抛撒殡葬祭奠物品的通告》要求进行处罚。

  同时,长春市文明办、长春市委督察室、长春市政府督察室将同时组织有关部门,对重点街道、市场、殡仪馆周边进行检查,对禁烧期间各区负责“禁烧”工作的领导的执勤在位情况进行检查,对发现问题的将进行通报批评。

  另讯  清明期间,市民如发现有违反《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、抛撒殡葬祭奠物品的通告》要求的,在市区烧纸的行为,可直接拨打电话进行举报。

  民政局举报电话:87905332;工商局举报电话:12315;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举报电话:12319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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